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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典型案例(2023年12月)

来源:综合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3-12-28 08:53

为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合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期,市生态环境局梳理汇总6类6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一、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环境违法案件

2022年12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富平县某重工设备公司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该公司5万元。

二、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环境违法案件

2023年10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委托检测公司对华州区某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回收管线液阻、汽油加油枪气液比三项指标进行检测,发现该加油站密闭检测最小剩余压力不合格,抽检的汽油加油枪气液比不合格。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该加油站2.5万元。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环境违法案件

2023年10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在对高新区某建筑劳务公司装载机尾气超标问题进行现场复查时,发现该公司尾气超标装载机仍在继续使用。经现场再次检测,该装载机排放尾气仍超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该公司0.5万元。

四、不正常使用废气处理装置环境违法案件

2023年6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在对华州区某汽车服务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喷漆房废气治理设施UV光氧管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活性炭长期未更换。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该公司0.22万元。

五、违法堆放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案件

2023年2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对白水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违法露天堆放炉渣,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该公司10万元。

六、超标排放废水环境违法案件

2023年3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在对陕西某乳液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总氮排放超标。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罚该公司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