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室:
2024年4月8日,接市委网信办转来的网络舆情预警提示函﹝2024年(209)号﹞,关于舆情反映“今日12时53分,搜狐号“中国科技投资”发布报道《陕西渭南:洗煤厂污水池闲置、垃圾堆积如山、两县交界处生态问题突出》称,有群众反映,蒲城县、白水县境内有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一边污水横流:一边污水池闲置;有企业项目明明早已停产,却仍然每天有车运来各种来路不明的废弃物;甚至两县交界处的砂石料厂更是废水直排,生态问题极为突出。其中,涉及污水池闲置的企业有蒲城县华海洗煤厂、涉及停状态仍处理垃圾的企业有蒲城县尧山镇洲际环发垃圾资源化有限公司、两县交界处涉及砂右厂污水直排的企业有白水县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执法支队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生态环境局蒲城、白水分局局长等为成员的核查工作专班,对舆情报道所涉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逐一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立即督促整改。现将具体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核查情况
(一)蒲城县华海洗煤厂环保问题
1、关于“蒲城县华海洗煤厂污水横流,污水池闲置。厂区地上流淌着灰黑色的污水,与厂区一墙之隔就是一个污水处理池,但池中早已干涸,没有任何使用迹象”的问题。经查,该厂环保手续齐全,由于市场原因, 2023年1月停产至今。由于长期未生产,加之管理不到位,大棚有多处破损,厂区地面煤尘较大,如下雨,厂区会有黑水流淌现象,厂内建有雨水收集池,不会流到外环境。与厂区一墙之隔的污水处理池是蒲城县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缓冲池,该缓冲池尚未启用,并非华海洗煤厂的污水池。(现场影像照片见附件1)
媒体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关于“华海洗煤厂”的厂区内,大量料堆被露天堆积在院内,没有任何苫盖,厂区外围,还有大面积煤堆直接堆放在农田里,上面散落着绿网已经破败不堪”的问题。经查,该厂原煤、各产品储存均建设有全封闭式储棚储存,安装有喷淋设施。报道中“大量料堆被露天堆积在院内,没有任何苫盖”的问题,经询问企业负责人,实为洗砂厂临时堆放的砂石。核查时厂内堆放的砂石已清理。经查,厂区外围未发现大面积煤堆直接堆放在农田的行为和痕迹。(现场航拍照片见附件2)
媒体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3、关于“华海洗煤厂后院是洗砂作业,地上这些废水都是洗砂作业产生的废水,厂区一到刮风天,厂区内的煤尘到处都是,而且下雨天煤泥混合着雨水直接渗入地下,担心地下水源受到影响”的问题。经查,后院洗砂作业的企业为蒲城天勤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2月租赁的华海洗煤厂的场地,2021年10月27日,该公司取得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关于蒲城天勤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及2万套水泥制品生产线环评批复》。今年多次现场检查,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地面有洗砂生产废水。该公司厂区地面已全部硬化,并建设有雨水收集池,(见附件3)下雨天雨水收集后用于厂区的降尘洒水。核查发现,华海洗煤厂区煤尘较多。针对群众担心地下水被污染一事,蒲城环保分局联合尧山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华海洗煤厂地处半山区地带,该厂西北侧约800米为浮阳水源井,此水源井提供周边人畜饮用。据该水站负责人介绍,该水源井深600余米,每周都会开展水质采样监测,未发现有水质遭污染情况。
媒体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二)蒲城县洲际环发垃圾资源化有限公司环保问题
1、关于“蒲城县尧山镇六合村一家无名企业内堆积了大量垃圾废料,各种颜色垃圾堆积在厂区一侧,紧邻农田、马路,像一条巨龙一般,挖掘机、铲车等机械正在垃圾山上作业,现场尘土飞扬,弥漫着整个天际。”的问题。
经查,该无名企业原为蒲城县洲际环发垃圾资源化有限公司,2010年3月8日取得渭南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渭环审发[2010]23号),2013年7月26日通过渭南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渭环验[2013]11号),该公司设计处理生活垃圾7.3万吨/年能力,年产有机肥51804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处理车间、水解车间、制肥车间、可回收物处理车间、污水处理区、办公及生活设施等。项目总投资4225.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0万元,该公司建成验收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核查发现,该公司场地西侧堆放物为建筑垃圾,无任何环保手续,现场未发现有抑尘设施。现已责令停止一切作业。
媒体反映问题属实。(见附件4)
2、关于“有周边村民表示,这里经常有大车出入,车里装的“货物”其实都是各种垃圾,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还有一些来路不明的工业固废,“就那么露天堆在院子里,没有任何处理,一下雨污水就直接渗入地下了,地下水全都被污染了。”的问题。经查,该公司用于堆放建筑垃圾区域占地约17.89亩。该公司露天堆放的垃圾均为建筑垃圾,未发现有工业固废、危废堆放情况。针对群众担心地下水全都被污染了一事,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同时对建筑垃圾进行监测化验。
媒体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三)白水县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问题
关于“位于蒲城县高阳镇S305省道与白水县林皋镇鱼加河村交界处,也是一家没有明显标识的砂石料厂,厂区内堆积着大量黑色、灰白色石料,一些生产废水顺着地表随意流淌,最终流进了下游的林地里。洗沙废水所到之处形成了一片大面积污水渗坑,渗坑内水质浑黄,土壤也出现了板结、皲裂一事”的问题。经查,没有明显标识的砂石料厂为白水县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白水县林皋镇鱼家河村加路沟,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5万元。占地16亩,建成年处理建筑垃圾废料约26万吨,年处理石料4万吨,每年砂石和碎石约30万吨,总建筑面积4000㎡,其中原料库建筑面积1000㎡,生产车间2000㎡,成品库1000㎡,2020年5月12日取得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按照环评批复,该公司碎石洗沙生产线两条,建设除尘器一台,同步建设成品沙石料大棚约3000平米一间。现场核查时,厂区部分道路已硬化,生产废水建设有两个沉淀池和一个水罐,密闭料棚正在建设。媒体反映的黑色石料为气化渣,灰白色石料为石粉,成品库南边和办公房后面露天堆放气化渣、石粉和石料(约8000余吨),均未遮苫。布袋除尘器管道各工段未连接,沉淀池内有存水,生产废水通过地面管道流至厂区南侧林地,形成面积约3000平米积滩。成品砂石大棚内有少量成品砂石料堆放,有生产迹象。
媒体反映问题属实。
二、查处情况
通过核查,专班认为造成目前媒体反映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绿色发展理念树立不坚定,重生产轻治理。加之企业经营不景气,处于断续生产、建设状态,监管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同时也暴露出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一)蒲城县华海洗煤厂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
针对该企业原料大棚密闭不严,厂区地面积尘较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及第一百一十七条二项之规定立案查处,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拟处罚款1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
(二)蒲城县洲际环发垃圾资源化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
该企业露天堆放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遮苫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蒲城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二项之规定立案查处,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拟处罚款1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
针对该企业非法占地非法堆放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由蒲城县人民政府成立专班督促协调城市管理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和尧山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和整改。
(三)白水县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
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擅自生产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已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拟处30万元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走法律程序。
对物料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的环境违法问题,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已责令立即进行遮苫,现已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了清理,对未清理的物料进行了遮苫。
三、下步工作
(一)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尽快完成整改,整改未完成不得生产。华海洗煤厂要完成对破损煤棚的修复及地面煤尘的清理工作,并加强日常维护;蒲城县洲际环发垃圾资源化有限公司要对现有堆放的建筑垃圾采取防扬尘措施,蒲城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职查处非法占地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白水县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要对露天堆放的物料采取防扬尘措施,并按照环评要求全面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及环保验收工作。
(二)环境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问题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县域内工业企业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三)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沟通,及时处理一些群众身边、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违法问题能够及时查处,为当地老百姓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4月11日,蒲城县政府政府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赴京,就媒体反馈问题进行了汇报沟通,目前,查处和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