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1日,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转发舆情日报:2024年第034期(总24124期)“渭南:临渭区官道镇垃圾焚烧破坏耕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舆情属实情况
投诉情况属实,该处属于官道镇冯拜村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处。
二、舆情查处情况
接舆情反馈后,我分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于2024年2月21日对舆情反馈问题点位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立即联系官道镇对反映的垃圾焚烧点进行整治,同时向官道镇送交了舆情移交函,舆情得到及时处理。
经查,该垃圾焚烧处位于国道108冯拜段,该处属于冯拜村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点火人,沙堆场位于国道108伏家村。目前该垃圾堆放点已整改到位,垃圾得到彻底清理,燃烧痕迹已覆盖,沙堆全部覆盖防尘网,该沙堆处土地性质属于采矿用地,不属于耕地。
特此报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