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12月7日,接市局转来舆情日报负面舆情大荔县热力有限公司在线疑似超标排放一事后,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新浪微博用户发微博称:在陕西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上显示,大荔县热力有限公司1号排口气:氮氧化物
2021年11月30日、12月5日疑似超标排放。
二、举报情况
群众举报超标情况不属实
三、查处情况
1.基本情况:
大荔县热力有限公司位于洛滨大道西延段,该公成立于2017年8月,总投资2.5亿元。截至目前,建成热源站一座,站内建设29MW生物质热水锅炉1台,29MW天然气热水锅炉1台,铺设主支线管网35公里,建设换热站61座,可满足大荔县城区供暖面积为90万平方米的需求。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已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1月29日核发排污许可证。
2.调查情况:
12月7日晚,分局执法人员对现场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29MW生物质锅炉正在运行,天然气锅炉未运行,各工段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现场调阅了该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重点查看核对了11月30日和12月5日的数据,并与陕西省重点排污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数据进行了核对,经核对氮氧化物实测浓度一致,微博报表内标红数据为氮氧化物的实测浓度数据,考核数据为折算浓度数据,查看该公司监测数据小时均值报表中的折算浓度数据均符合DB61/1226-2018中表5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达标排放。微博反映情况疑似超标情况不属实。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