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 舆情反馈 / 正文

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关于羌白镇太丰村黑臭水体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荔环执法字〔2021〕16号 )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09-18 10:30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我执法大队2021年7月26日接到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转办单(渭环执法信发〔2021〕63号)群众反映“渭南市大荔县太丰村路段路西黑臭水体来源于雨水,涝池里漂浮大量塑料垃圾和树枝树叶,水体经检测确定为黑臭水体。涝池一侧住户人家,水体严重恶臭,严重影响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另一侧是农田,部分村民从涝池取水灌溉,这样生长的农作物非绿色安全食品”的环境问题后,按照网格化属地管理原则,将此问题交至于羌白镇政府,该政府于7月27日回复: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渭南市大荔县太丰村路段路西涝池原为村内雨水收集涝池,占地4亩,经2016年改造后主要收集东太丰1组、8组雨水,收集的雨水自然蒸发,不存在污水流入涝池及群众利用涝池水进行灌溉的情况。

(二)案件办理情况

该镇于7月27日与村干部组织村民对涝池内的漂浮物进行了打捞,并对护栏及警示牌进行了修复(附有照片)。同时要求太丰村及时清理涝池内垃圾,保持水体干净,保护村庄整洁环境。



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