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支队:
一、信访案件基本情况
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火炬废气长期排放灰尘大,气味刺鼻,影响周围群众身心健康。
二、信访事件办理情况
(一)、举报情况: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80万吨甲醇70万吨聚烯烃项目于2011年11月8日取得陕西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陕环批复[2011]626号),并于2017年10月24日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陕环批复[2017]539号),办理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1日。
二、案件调查情况
网友反映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火炬排放废气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经调查,网友反映的是该公司的火炬装置,火炬装置为安全、环保设施,设置主要目的是将在紧急状态下排放的烃类或有毒气体经充分燃烧变为无毒无害的气体排放,杜绝直排大气而产生的危害,排放气中没有灰尘及刺激气味的气体。
火炬设置四个火炬头,按捆绑式火炬设置,布置在一个火炬塔架上,四个火炬头分别为富氢火炬头、酸性气火炬头、重烃火炬头I、重烃火炬头II。每套火炬系统由火炬筒体、火炬头、分液罐、水封罐、点火系统等组成。火炬头设置高度160米,辐射半径281米。正常情况下仅第二个火炬头燃烧部分工艺废气、不凝气。非正常工况下第一个火炬头焚烧轻烃类气体以及其他易燃、有毒气体,第二个火炬头焚烧硫回收装置事故时排出的酸性气体,第三、四个火炬头焚烧事故、紧急和非正常排放产生的重烃类气体。火炬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减震措施、安装有隔音罩和消音措施,只是在设备故障及停开车期间火炬在燃烧时产生的间断性噪音较大和有异味产生,在此期间可能会对群众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我局执法人员2019年7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火炬无异常排放现象。经调查询问,近期企业生产稳定,生产设施运行正常,平时看到的火炬头燃烧实际上为火炬点火长明灯,即防止燃烧器主、副火嘴火焰熄灭,在其熄灭时能够迅速重新点燃火嘴,并非异常排放。
今后,我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监督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该公司在停开车期间对周围群众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一方面要求该公司优化生产装置的工艺调整,另一方面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及时对附近群众予以公告,以获得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回复投诉人情况
因无投诉人信息,调查处理情况无法回复投诉人
(三)信访案件负责及联系人:
负责人:何 刚 工作单位:蒲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15389601111
联系人:李 华 工作单位:蒲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13474183393
蒲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