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
9月3 日,接市支队批转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转办单(渭环监察信字[2019]117号),关于群众在舆情日报上反映我县城关街道东长村三春商砼废水、粉尘、噪声污染环境一事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查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群众在舆情日报反映我城关街道东长村三春商砼,露天堆放砂石料,灰尘漫天,废水废料乱到,时长流入农田,导致果木产量锐减,车辆多数无牌照,黑烟污染环境,搅拌机彻夜轰鸣,直接影响到村民的正常生活 。
二、调查情况
1.经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2.群众反映的东城村三春商砼已于5月份变更为大荔县昊
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变更后产能、工艺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均未发生变化。该项目建有年产3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线两条,滤芯除尘器4组,6000平方的封闭料仓,废水回用设施(砂石分离机)及自动冲洗平台。
9月4日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建立有自动冲洗设备工作台账及洒水台账。在该公司厂区东侧约堆有1000方砂,已用防尘网覆盖。排查该商混站周边农田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现场调取了该厂的生产台账,每天的生产量约为200方左右,台账未发现有夜间生产情况,故群众反映的砂石料灰尘漫天;废水废料乱到;搅拌机彻夜轰鸣等情况均不属实。
今后,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不会发生群众反映的上述问题。
大荔县环境监察大队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