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8年8月27日,接贵单位转来关于网民反映我县高阳镇东加录和南加录村养猪废气污染问题(渭环监察信字[2018]152号),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反映问题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高阳镇东加录村贺南加录村养猪废气污染严重。
二、举报情况
举报情况属实。
三、查处情况
2018年8月28日我大队执法人员联合高阳镇工作人员对东加录村和南加录村进行排查,发现有一家私人养猪户,该养殖场位于南加录村东200米左右,存栏约50头左右,有粪便临时堆放场所,能做到日产日清,但还有臭味,2018年8月28日高阳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该养殖场限期搬迁。
四、投诉人反馈意见情况
因该反映时网络舆情,无法回复反映人。
蒲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