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8年8月2日,新浪微博报道的“澄城县庄头镇土
地、环保等问题监管不力谁之过”问题,经我大队环境监
察执法人员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内容
澄城县庄头镇土地、环保等问题监管不力谁之过
二、举报情况
举报情况属实。
三、查处情况
该搅拌站位于庄头镇永内村挂印咀村西南侧,西、南、北均为沟坡,东侧为通村路;已于2016年8月22日渭南市环保局渭环批复(2016)61号批复,属342国道李家河至曹村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期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已完成设备安装,部分路面已硬化,裸露地面进行了覆盖。检查时庄头镇政府已对该项目实施生产断电,未生产。
今后该搅拌站在生产过程中,我大队监察执法人员将加大执法检查频次,落实好环评批复相关要求。
澄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