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民互动 / 舆情反馈 / 正文

关于对市环境监察支队(渭环监察信发〔2019〕28号)转办单办理情况的复函(渭经开环函〔2019〕26号)

来源:市环境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9-04-11 00:00

市环境监察支队:

接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转办单》(渭环监察信发〔2019〕28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查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投诉反映渭南市临渭区苏风车业有限公司露天焚烧垃圾,产生大量浓烟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2019年3月28日进行对该公司检查,环保手续齐全,通过询问公司负责人露天焚烧垃圾是因工人抽烟,烟头扔倒垃圾堆引燃产生大量浓烟。

二、办理情况

该公司存在露天焚烧垃圾问题,我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壹万元整。

今后,我局会加大对此类问题的巡查和检查力度,发现此类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区分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