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审批 / 拟批复 / 正文

关于2023年12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 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913-2158367

传 真:0913-2158350

邮 箱:281199985@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邮 编: 71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意科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复合微生态制剂项目

合阳县

陕西意科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建1条5000t/a液态复合微生态制剂生产线和1条1500t/a复合原菌种生产线,生产微生态制剂和复合原菌种。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链接.pdf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张贴及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