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第4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刘晓倩委员提案后,市生态环境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组织相关科室及部门认真研究讨论,明确专人办理。
一、基本情况
近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省有关乡村振兴战略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安排、部署、协调、监管、督办等职责,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主要采取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模式、纳入城镇污水厂或管网、分散治理、资源化利用、管控5种模式,截至目前,全市(除韩城)1917个行政村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61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3%。2021-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投入环保资金8000万元,涉及5个县区,项目内容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部分污水收集管网(中、省资金只针对小部分管网建设,大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配套)。
二、主要做法
一是统筹安排高位推进。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为成员的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为工作推进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结合地理位置、人口数量、经济条件、生活习惯等因素,选择处理工艺和建设规模。在中心村或人口密集区适当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倡导就近纳管处理,偏远地区或居住分散区倡导资源化利用,杜绝一窝蜂上设施,做到治理、管控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真正解决生活污水污染排放问题。三是夯实任务明确目标。每年下发《关于下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下达各县(市、区),细化到镇到村,明确年度治理任务。四是完善机制措施有力。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报、半年一点评”工作机制,将治理完成情况列入季度、半年及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纳入各级污染防治考核和环保督查巡查主要内容,以考核、督察形式倒逼各类问题整治。五是多措并举动态监管。以“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为抓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评估,评估主要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村黑臭水体等,采用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促使各级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曝光的环境问题,高度重视,迅速响应,一经查实,严肃对待,制定方案,督查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推动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农村污水处理资金缺口较大。近几年,我市主要依靠中省财政专项资金的投资,建立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市、县两级财政紧张,投资有限,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基础建设的需要,改善农村污水现状,仍有很大的资金缺口。二是农村污水处理后期运管缺乏保障。县级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维责任主体,大多数污水处理设施,没有专业的运行维护人员和可靠的经费保障,导致部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项目不能充分发挥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关键一年。结合我市实际,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本年度工作。一是抓重点,强推进。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县域实际,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以富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为抓手,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是抓项目,强支撑。借助乡村振兴有利契机,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策划包装实施一批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同时督促指导县级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积极探索“规划、建设、运行、监管”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三是抓责任,强落实。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积极运用全市“千万工程”现有的“一月一观摩、月月促推进”工作平台,加强与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敬请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王力电话:0913-2158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