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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86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02 08:33
类别:政协提案
市生态环境局
签发人:王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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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林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渭南地区大气环境好转的提案》(第3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渭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大气环境改善工作的关注和提出宝贵建议。我们高度重视您的意见,并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加强宣传引导”的回复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设施农业的高速发展,在提高农产品产量的同时,也造成大量的农业废弃物特别是农作物秸秆未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因此,继续加强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力度,对于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也能为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添一份力。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向辖区广大群众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及舆论监督,并结合“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相关内容纳入“六进”(即: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之中,提升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和不能焚烧秸秆的意识,形成群防群治、同频共震,为持续改善辖区空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氛围和思想共识。

二、关于“综合利用和督查工作”的回复

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渭南市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配合单位,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秸秆的禁烧巡查督查工作:一是在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管控纳入《渭南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渭南市空气质量改善进位工作方案》之中,强化部门联动,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二是健全网格监管机制,夯实市、县、镇、村四级责任,确保定人定岗定区域“三定”常态化禁烧巡查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夏秋季期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做好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三、关于“出台相关政策”的回复

针对您提出的加快秸杆综合技术的建议,我们深感赞同并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部门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加强对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当地农业废弃物利用情况的调查,共同推进出台符合辖区发展现状的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规定。

感谢您对渭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大气环境改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也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部门职责,继续努力,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市空气环境持续好转贡献部门力量。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朱振蛰 电话:203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