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人资环委:
感谢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矿山智能化建设,巩固治理成效的建议》(第272号)收悉,现就提案中“设立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建议答复如下:
加强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是矿山企业污染防治的关键。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在矿山开采建设项目环评中明确矿山企业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应重点工作,强化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水环境、固体废物、大气、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二是目前为止,土壤环境自动监测技术尚不成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我局督促相关矿山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责任,按照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并上报监测结果,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三是加强监管,将重点矿山企业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督促矿山企业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履行治污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及要求,做到达标排放,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结合。同时,持续推动矿山企业运用新技术,建立完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变化情况。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敬请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董斯汉 电话:0913-2158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