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委员(中共渭南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建议》(第3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是保障水环境质量、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依据法定职责,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我们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执法检查,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考核督办
2018年出台的《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明确了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加大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督导督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对县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行考核,夯实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县级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全部完成并按地方标准达标排放。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为切实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市政府每年印发的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中,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建设等内容纳入碧水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有效控制水污染物排放。不断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将各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行重点监管,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实行实时监控。
三、加大执法力度
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始终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作为水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污水处理厂的设施运行、在线监测数据和出水水质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中坚持铁腕执法、从严执法、精准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根据委员的建议要求,进一步研究和分析当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协调督办力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我们也欢迎各方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刘盼电话:0913-215836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