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组织召开大荔县农村环境整治“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推进会,通报省级调研大荔县评估详细情况,深入剖析调研反馈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分局负责人及全县17个镇办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指示,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意义与要求,借鉴“千万工程”经验,以高度责任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是动态排查,建立监管台账。对农村环境治理、污水处理设施、黑臭水体等纳入农村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开展动态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并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避免走过场、搞形式。三是细化措施,开展问题整改。要对未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整改台账,实行一站一策;对核查发现的黑臭水体,采取多项措施,并加强动态监管,科学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数据。四是完善机制,保障长效管护。各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完善运行监管机制,建立村级河长制、建立环境网格员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环境治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贡献力量。(吴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