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对渭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进行复审。根据反馈意见,现对《渭南市主城区和卤阳湖现代产业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做补充说明如下:
1.在“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中明确“交通干线边界线是指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或高架道路的地面投影边界;城市(或城际)轨道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内河航道以河堤护栏为起点,没有护栏的以堤背水侧坡角为起点;城际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的站场、停车场、车辆段和动车所、公路客运站场、公交枢纽、港口站场、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以用地红线作为边界线。”。
2.在“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2.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中增加“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主,线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3.对区划图中的颜色问题及陕化铁路专线问题进行了更改。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华州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