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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及1-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来源:厅监测处 发布时间:2024-01-22 14:51

2023年11月,全省国考10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8%;平均优良天数26.7天,同比增加4.4天。

2023年1~11月,全省国考10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平均优良天数261.6天,同比增加1.9天。

2023年1~11月,全省12个市(区)中9个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3个变差。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排名前4的城市为韩城、咸阳、渭南和杨凌并列(按变化情况由好到差排序,下同),排名后2的城市为西安、宝鸡(按变化情况由差到好排序,下同)。

2023年1~11月,关中7市(区)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5%;平均优良天数234.6天,同比增加17.2天。秦岭区域PM2.5平均浓度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平均优良天数307.2天,同比减少12.3天。黄河流域国考8市PM2.5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平均优良天数251.9天,同比增加6.1天。

2023年1~1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关中地区64个县(区)中50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1个持平,13个变差,其中改善的前10个县(区)依次为华州区、兴平市、蒲城县、韩城市、淳化县、大荔县、华阴市、渭滨区、永寿县、武功县(按改善程度由高到低排序,下同),变差的前10个县(区)依次是渭城区、民用航天基地、陈仓区、鄠邑区、高陵区、未央区、富平县、临潼区、礼泉县、西安市经开区(按变差程度由高到低排序,下同)。陕北地区26个县(区)中19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2个持平,5个变差,其中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定边县、绥德县、黄陵县、吴起县、黄龙县。陕南地区32个县(区)中16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16个变差,其中改善的前5个县(区)依次为汉滨区、柞水县、白河县、旬阳市、汉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