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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富平县一石渣厂破坏植被粉尘、噪音污染严重问题的调查报告(渭环富字〔2022〕114号 )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5:18 浏览次数: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接到舆情日报2022年第116期(总2451期)2022年6月22日匿名网友给陕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留言称:“你好,我是陕西省富平县底店村井康组村民,我村过去前十年有一个规模较大的石渣厂,破坏生态,污染严重,粉尘,噪音等问题让村民苦不堪言,对国家刚恢复的植被破坏污染,粉尘噪音白天晚上给村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村名挡路,希望领导予以重视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一、基本情况

网友反映的富平县底店村井康组采石场为原蓝月亮建材厂,该建材厂已于2018年在全县采石企业整治过程中关闭取缔,同年对所有审批手续进行了注销。

二、调查情况

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得知,原蓝月亮建材厂属我县2021年度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区,县自然资源局现正对该项目区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治理任务。今年4月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多次组织设计单位和专家现场核查,项目区内原采矿形成的高陡边坡未按照原设计要求进行治理,该高陡边坡高度约120米,坡顶中上部形成较多的垂直裂隙,外坡面中上部近直立,坡面堆积的石料和凌空面形成的松散岩石,存在垮塌安全隐患,施工难度大,现场治理成本过高,直接影响到后期省市验收。4月27日,县自然资源局也接到富平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富平检行公建〔2022〕29号),要求该局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限期和依法对该治理区高陡边坡开展工程治理。

为尽快消除项目区高陡边坡形成的安全隐患,确保生态修复项目能够顺利通过省市验收,早日完成检察建议书督查治理整改,对于现场堆积存在安全隐患的约4万吨石料,由于无法就地填埋和完全使用,县自然资源局经请示县政府和县财政局批复同意,按照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处置。目前,高陡边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不存在群众反映的对国家刚恢复的植被破坏污染问题。

三、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23日13时到达富平县薛镇底店村井康组原富平县蓝月亮建材厂历史遗留矿山区域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有富平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场,我局执法人员会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共同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核查:

1.现场有两台挖掘机正在进行高度边坡排险清理石料作业,现场有三台石料运输车辆正在拉运石料,拉运车辆装好石料后现场自动进行密闭。

2.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破石机及石料加工设备,运输道路及矿区排险区域有一台洒水车正在洒水降尘。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现场负责人,在石料清理及拉运过程中要加大洒水降尘频次,防止扬尘污染,同时合理安排高陡边坡排险石料清理及石料拉运时间,防止噪音扰民。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现场检查频次,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加快排险及生态恢复治理速度,确保9月底前完成所有治理工作。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富平分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