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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生态科 发布时间:2022-11-10 08:12 浏览次数:

李学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投入建立农村污水处理管网的建议》(第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李代表建议后,市生态环境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讨论,明确专人办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各部门也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我市相继印发了《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万户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渭南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各项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有力促进我市的农村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开展。

我局从2016年度开始,在中省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下,连续实施了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探索适合我市自然地理环境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建设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了项目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主要工作情况

1.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示范,结合农村卫生改厕工程,以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集中治理、偏远地区分散管控为原则,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2.因地制宜科学治理。指导各地根据农村不同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经济条件及生活习惯,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开展治理管控。在镇区及人口密集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在人口较少、居住分散、干旱、缺水地区等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或者结合户厕改造就近还林资源化利用。同时,有限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镇(办)具体负责对辖区内黑臭水体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形成清单,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抓好日常巡查,动态管理农村黑臭水体。

3.全面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主任、各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农村污水治理的安排部署、调度指导、督查检查、考核验收、沟通衔接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推进此项工作,形成周调度、月汇报、季考核机制。截止目前,我市涉农的12个县(市、区)均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了长效运维管理办法,组织镇办印发宣传张贴了村庄生活污水管控文明公约,形成了生活污水管控长效机制。

4.推进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省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实施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2019-2022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共投资7850万元,项目内容为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部分污水收集管网。2022年计划新增25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争取中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900万元,继续促进我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5.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宣传。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为载体,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整治等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指导各镇村严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乡规民约,引导广大村民提高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依然繁重,农村生态环境依然面临众多问题,不容乐观,需要常抓不懈,持续解决。一是个别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在前期已经建成项目中,有个别项目因选址不科学、技术工艺过高、缺乏运行经费、管网收集不到位、设施无人管护、人口居住分散等原因,导致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二是资金保障不足。近几年,我市主要依靠中省财政资金投资的示范项目,市、县两级财政紧张,投资有限,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基础建设的需要;三是后期运管缺乏保障。县级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维责任主体,大多数污水处理设施,没有专业的运行维护人员和可靠的经费保障,导致部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项目不能充分发挥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省生态环境厅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发力、共同配合。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同时与“厕所革命”等项目相结合,共同促进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是科学合理谋划,促进污水治理。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区域生活污水治理,特别是沿河、近河、污水排放入河的村庄治理。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精准制定措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多种因素影响,治理和管控方法不一,我们将坚持“能管控的管控,能治理的治理”工作原则,及时与各县(市、区)对接,掌握情况,积极进行技术服务,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法和模式,因地制宜,分区分类开展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治理。运用环保督察巡查工作机制,坚持经常性督促检查与定期督促检查相结合、书面督促检查和现场督促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统筹推进调度工作进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改善村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敬请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3日

(联系人:王力电话:0913-2158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