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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25 09:25 浏览次数:

赵彩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第270号)收悉,感谢您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您提出的提案建议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创模办,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指派专人办理,经综合分析,多次探讨后,按照部门职责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机构的建议

一是制定印发《渭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回顾了“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该“规划”是我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依据,是我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

二是制定印发《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渭南的实施意见》,从绿色转型、大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质量、自然生态、治理能力等6个方面规划了未来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奋斗目标。确定100多项攻坚任务,计划投资152亿元,实施五大类98个项目。确保到2025年,全市绿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新期待逐步满足,生态文明体系日益完善。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合阳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规划已通过省级评审,澄城、华阴、潼关、白水、富平、白水创建规划通过市级预审报省生态环境厅评审。

四是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有效整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制,现所有工作均在有序开展。

二、关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按照生态功能合理进行区域布局的建议

一是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按照“保护优先、衔接整合、有效管理”的原则,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49个(不含韩城),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二是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突出空间布局约束,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活动。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推进产业布局与生态空间协调发展;重点管控单元以“双碳”战略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推进能源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优、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中省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三线”划定环境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为基础,衔接中省相关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围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建立由市域、重点区域及具体环境管控单元构成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确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关于建立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是印发《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压实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等,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以清单方式进行全面规范固化、逐条列出,有效避免了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现象出现,确保履责有依据、监督有抓手、追责有方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能够落地落实。

二是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机制。这些年来,相继在矿山修复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方面出台和建立了相关补助政策。

四、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意识的建议

一是环保宣传教育内容日益系统化和丰富化,覆盖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多个领域。

二是环保宣教平台更加多元,不仅依托传统媒体,还定期走进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宣传。每年“六•五”环境日,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共同履行环保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加大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村、镇、县、市“四级文明生态创建”的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联动实施创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指挥,市长为总指挥,市级有关负责同志为副总指挥,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创模办,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职队伍协调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坚持全域创建、上下联动。到2025年,全市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关中东部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城市群。中心城区基本具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条件,合阳、华阴、潼关等县(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合阳达到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标准,蒲城、大荔等其他县(市)成功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好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更精准举措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市生态环境事业的发展。

(联系人:王锋 电话:0913-2158552 )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1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