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公告第2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6:12 来源:土科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经审查,下列单位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住址 | 经营范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陕西金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邵益强 | 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区滨河南路 | 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区金城大道 | 液晶电脑,提款机,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仪表仪器,电力设备,通信设备。 | 0913-2158837 0913-3983888 | |
